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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联合监督检查
作者: 穗体产   日期:2015-08-24  来源:www.8dcopy.com   点击数:
索取号:007483113-06-2015-000010

目前广州市内的游泳场所一般分布在住宅小区、酒店、旅游景区内,而208个无证泳场中近九成是小区游泳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广州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文化执法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将扎实推进我市游泳场所的安全开放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内容,积极谋划、提前介入、主动作为,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游泳场所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有效保障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一是积极做好游泳场所开放前的准备工作。

市区两级在5月-6月,就陆续召开了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会议,对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公共游泳池切实做好开放前的自检工作,包括场地、设施设备的检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安全设施、救生器材配备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落实等。并举办救生员岗前培训班,对各游泳池即将上岗的游泳救生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和考核,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2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共培训救生员近1200人次。

二是积极做好游泳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1.开放前安全检查,从5月份开始,各区(县级市)体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区级文化执法、水质监测、安监等部门在本区游泳池开放前进行了安全检查工作,并督促未办证的场所尽快办理高危许可证,没有办证的不能对外营业。2.开放中检查。按照重点抽查和全面核查的原则,对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在泳季期间,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文化执法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小区、酒店、旅游景区的游泳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游泳场所760家,其中持证经营的游泳场所542家,未办证208家,不对外开放的15家。发出整改通知书(含停业整改等)近300多份;联合安全检查近3000人次。

三是积极做好各项服务。

在检查中,体育行政部门等对游泳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帮助经营者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开放运营水平。积极引导没有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办理许可证,对办证程序、流程和办证条件进行了详细讲解,了解未办证的原因与办证所遇到的困难;积极为没办证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场所办理高危许可证,据统计,截止8月15日,今年全市共新办高危许可证89家,其中天河区办证数量最多,达到38家。

8月21日下午,be365、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番禺文化体育局对辖区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安全联合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救生设备、卫生条件、设施设备、各类警示牌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检查救生员、教练员等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持证上岗,检查公共游泳场所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应急救援预案等是否完备等。对无证经营的游泳场所进行了检查,要求停业,办理齐高危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附件:各区未办证泳池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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